Saturday, December 22, 2012

回想與回顧。

關於那些日常,其實挺無聊的,不過我們也常樂在其中。有時我扮年輕的卜卜脆16歲少女叫他契爺;有時他佯裝鴨男,專門挑逗我這類闊太;有時我變成小動物他一聲口哨我就吠吠地跑來;有時他扮來通渠的壯男(還穿了工人褲),口裡卻哼著七十年代的的士高音樂。這種角色扮演天天都在發生,難得我們樂此不疲,常常笑到翻天。實在,很無聊。不過,戀人們都是這樣的吧?在自己的小天地裡,創造屬於自己的點子,延續那些樂趣,否則,幾十年那麼長,怎相處下去?

與朋友們閒聊,原來好些的經歷與我一樣,在成長路上,父母都是相處得不甚和諧的。他們也許吵吵鬧鬧,也許冷戰連連,雖然最終走過了那段暗湧處處的路,現在依舊一起,不過卻留下某些不愉快的記憶給我們。

舊式人與我們的分別是,他們縱使難以配合對方,卻有種克難的耐性,於是,湊合湊合也就一起了。我們呢,大多欠缺了那種韌性,常覺得無謂勉強自己。

2012年將盡,世界末日沒有發生,一切完好無缺。

真要寫回顧,我會說:我有一份安穩的工作;有一室很好的同事;有幾個知心友;父母家人皆健康;有愛我的人,而我,也有愛著的人,所以,今年沒有什麼好抱怨了。

即將踏進2013年,願大家都健康。樂常在。

Friday, November 09, 2012

只是夢境。

從夢裡醒來,除了疲累,還伴著不寧。無數次在夢裡,都遇見以前曾被自己狠狠撇下的男人來找我問個因由。大概現實裡的他們都釋懷了,只是我的心理作用吧。

我曾是summer來的呀,來或去,自然是憑感覺與心情的,你若來問我,我也只會展現出無奈的臉容。

昨晚的夢,真是上天下海。在灣仔的某食肆,我離奇地看到以前某位曾想與我訂下盟約的男子K,他穿得很隨便而且看來是店主(一間雲吞麵店來的)。我當時就想,呀這間食肆什麼時候開的呀?馬上快快吃完那碗東西想迅速離開,但在腳跟移離地面的同時,剛好給他發現了我。

心驚肉跳的追逐場面馬上展開。

我知道他一直在後面亦步亦趨地跟著我,我加緊腳步,那是一條山路來的。看到前面有個很瘦很高的洋人,我趨前跟他說,你可以佯裝做我的男朋友一會嗎?他問為什麼,我說你別問啦,現在時間緊迫稍後再解釋給你知吧。邊說邊拉他的手,作狀情侶般。我當時盤算著,這樣的話,舊男友不就會死纏爛打了吧,希望。洋男人順從著我,一起爬著山路,那真是一條好斜的路,我不停喘氣。

下山的時候,我已在嫌棄洋漢,覺得他好蠢,而那種蠢不是工作能力低,是溝通不來,在一程路上,我說的東西他都不懂笑,他說的東西我也覺得沉悶。接近山腳時,看到K坐在一架類似蝙蝠戰車的東西裡,黑黑的,很硬淨似的,他以梁朝偉的語氣跟我說,這是Churchill的車(可能睡前看過他的幾頁書),一邊示意我上車。

為了擺脫洋漢,我上了車。但心裡有點擔心,不是怕被毁容那種,而是若果一會兒他問我為何當初我要離開他,我該如何作答。

絕對不可以告訴他,我想離開,便離開。

坐在車裡,那車變了外國的公車。明明我旁邊的座位沒人,但K就是坐我後面。我們好像和好了,他用臂彎從後面環抱著我,跟我悄悄話,忘了內容,但感覺有點複雜,像個中學少女忽然近距離與余文樂相親一樣,如夢似幻。

回到了麵店。他說一直都在這裡,接著他問,為何會這樣。最終還是問了。

嚇醒了。

Friday, November 02, 2012

修正自己。


在意向分歧後和好,怎說,都是讓人愉快的。而在這種時刻,你甚至乎會出現一種強烈的牽掛感覺。想念那個在十小時前跟你對歧的人,惦記著他的語態動靜,即使近在咫尺,但你依然覺得那種思念很是煎熬。

在發生問題的時候,如果一味往牛角裡鑽,只會落得負能量倍增。我曾努力修正回來的一種能耐,是站在負面情緒內深呼吸,與自己對話。很多時,事情沒有想像中糟,災難是我們憑空想像出來的,而且愈想愈過份,接著自己就信以為真了。沒什麼,那是女人的通病,所以我說,要修正自己。

什麼叫成長呢?於我而言,是從每件不快事裡,讓自己汲取一些經驗,假若下趟遇上同樣情況,你可以處變不驚地不慌不忙地從容不迫地,做好一點,起碼,比上次漂亮一點。

我們都不是聖人,要原諒自己的不足,但同時,也應做好自己,才去要求別人。

Thursday, November 01, 2012

不快樂。憤怒。生活中的碎瑣。

當我感到被惹不高興了,我也許會變得有點沉默,但我可以將那些不快事,自我消化掉。也許需要一點時間,不過我就是有能力從不樂裡跳出來,繼續往前走。因為我知道,不快樂的原因,大多是自找的,源頭也許在於自己。

如果有一天我感到憤怒,那麼就多是與別人有關。我現在很少對自己不滿,也不會無端生自己的氣,所以憤怒,必是人為的,別人惹我的。

女人憤怒的時候,千萬別試圖討好或意圖道歉,因為在這種腥風血雨的時候,無論你說什麼做什麼,都是該死的、百口莫辯的、萬劫不復的。所以還是等她歇一會兒,冷靜下來才去補洞。如果在她最憤慨時你出擊,只會形同赤手空拳走向地雷陣,死得更慘。

但當女人告訴你,她很憤怒的時候,卻是另一回事。她告訴你,是想你有點行動,安慰她/撫恤她/討回她/逗樂她,諸如此類。如果你光是站著不動,她會更光火,覺得你不了解了,認為你不著緊她,許多奇形怪狀的想法一湧而至,明明是丁點的小事,也能愈成耗人磨人的戰爭。

What a day!多難做。

Saturday, October 27, 2012

碎碎唸。

「有多少快樂,便有多少失落」,這句話,在我年輕時,曾經奉為神靈。多少的春意無邊,就會換來多少的眼淚,聽上去多麼的理所當然。然而,現在環顧自身,再回首從前,發覺也不是盡然。快樂可以是很簡單的事情,和暖的午後睡一個小覺、飯後在平坦安靜的公園散個步、吃上一杯美味的雪糕……已是快樂的事情,沒有的話,也不會失落到什麼程度。


只是當時年紀輕,將一切都誇張了。平淡也有平淡的溫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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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,我覺得說出忠於自己的人,某程度上是為自己找台階下台。我也試過那個階段,在我廿多歲時。做了些讓常人難以理解,甚至不能理喻的事後,就以一句「我忠於自己」來作結。當然要誠實地面對自己,但自己知道就好了。

於我,忠於自己是無論做了什麼都好,勇於承擔責任,那才算忠於自己。不要先嚐到忠於自己的甜頭,而忘了往後的爛攤子。執拾往往是耗時損人的。

Friday, October 05, 2012

日出與日落。



看「Before Sunrise」時,是個剛剛踏足愛情世界的青澀女孩,對世間萬物都滿心憧憬,尤其是愛情。當看到他與她在異地相逢,又能夠那麼撇脫地道別,且還能在不遠的將來再度重續前緣,那種浪漫得化不開的情愫已完全侵蝕了我們一眾。是啊,在我們情竇初開的時候,誰不期待這種刻骨銘心的戀愛呢?在緊湊的十來個小時裡,去盡量了解一個人,無論他是怎樣的人,但你也只看到他的美好與溫柔。對呀,有誰敢說沒遇過這樣的場景呢?我們或多或少,都有類似的經歷,那種不枉年少的經歷。

到了「Before Sunset」,事隔九年,他倆都歷經了點風霜,但依然未對世界死心,還有那麼一點點的激情與希冀。即使只剩下一點點,但只要遇上對的人,那種久遺的激動就會再次呈現。我們,又何嘗不是?只要遇上對的人。

假如你問我,哪集較好看,我會毫無疑問地告訴你,當然「日落巴黎」。因為那簡直是貼近現實的寫照。

看劇照,「Before Midnight」的席琳與積西已是中年人了。我與他們一直走下來,也變成了中年。好像彼此都在成長,經過了很多很多,又越山又過河又攀天又落地,失而復得試過,永恒地失去也試了,但回頭一看,原來也不過如此。

我猜,在巴黎時,積西並沒有走,然後他倆就試著一起生活了。也許一如他們在私家車廂中的一段話,一雙夫婦相處久了,就變得麻木(也許還是不要一起更好)。

無論怎都好,這是2013年我最渴望看的電影。

Thursday, September 06, 2012

只是日常。幫工。(上)。

家裡的幫工去年12尾時,因為父親中了風,要馬上回家照顧家庭。這一走,自然是不打算回來了。由接到消息到決定回家至離港,才不過短短的三天光景。而這三天裡,我卻像老了十年。從未試過那麼迷惘與不安,我甚至心裡懇求佛地魔出現,將我帶走。如果幫工離開,日常的一切將會被打斷,當然生活依然要繼續,只是霎時間,我變得束手無策。可能你會問,沒了一個工人真的那麼重要嗎?於我而言,是的。這內裡有著千絲萬縷的關連,不是一下子就能解決的。起碼,我覺得是有點難度的。

等了兩個多月,新的幫工來了。嗯,不能說相處得不愉快,但絕對也不是很愉快的經歷。這位幫工與前兩任的,有著大大的分別。譬如說,難於溝通。你跟她說了一大堆說,她先是沒有反應,到她有反應時,那個反應卻往往是令人費解的。例子:麻煩她遞一個碗出來飯廳,叫了幾遍才有反應,跟她說了要什麼後,她答好,然後碗呢?沒有遞出來。我們不知道出了什麼問題,但大部份的時間,她都如此。

喜歡的杯子,被她打碎;喜歡的衣服,被她熨壞;廚房裡的廚具的耗損度,是每個月都要添些新的東西;忘了帶門匙要人去救駕;丟了錢包沒有8達通出閘我不得不馬上拋下工作去迎救;煮的食物,一直只是咸咸咸;每晚九點前自動鎖上門休息;主動性欠奉,而且常常在魂遊………然而,我一直跟我自己說,她一個女人離鄉工作已很辛酸,而且每個人都不完美啦,大家都是打份工,也別挑剔了。

只要,具體上沒有大問題,我倒沒所謂。我依然會盡我做傭主的責任,善待她,跟她慶生/買她喜歡的食物/送她兒子生日禮物,當她是家人來看待。

不過世事總是這樣吧。即使我已盡了力,不過在七月初的時候,她還是跟我說,不想做了,因為實在掛念她的兒子……。說時梨花帶雨,一臉歉意,我說,這個我也明白,作為一個母親,你當然會很想念在家鄉的兒子。也實在沒有辦法(後來從Agent處知道,因為她的先生在杜拜找到工作,所以她才可以預早解除合約回家)。她答應說,會等到新的幫工來港,才離開這裡。嗯,一切也只好如此。

上週她走了,我送她到車站。我問她,你丈夫兒子會去機場接你吧?她說會呀好興奮。看見她燦爛的笑容,我也被感染,能與心愛的人重聚,大抵是最快樂的吧。我說你要好好保重,以後也要生活得快快樂樂呀。她就掉眼淚,說謝謝我的仁慈,我說我也謝謝你的幫忙,不過嘿嘿看你去到機場怎托運,一個半個人那麼高的行李箱(該有四十磅)、一個巨型旅行袋,內裡是六枝紅酒(!)、一個大背囊,再加一個手挽袋,這簡直等同自殺的行為吧?!你以為自己是拳王泰臣嗎?!……(咳咳我送她兒子一支巨型水槍也足以拎到她傻了)……待續

Wednesday, August 22, 2012

幸福時光。

我當然明白幸福並不是必然。不過有時候,我也會想,可與你一起是否上天對我的獨有美意,或眷顧?看到朋友們依然在愛海裡浮沉掙扎,我總會深呼吸,再跟自己說,我是那麼的幸運。

初認識你時,沒有想過會走在一起。我們,也許都是漁夫,愛把網撒在海上,嗯你明白我意思的。誰游進了網裡,還得經過挑選才被稱為肥美的魚吧?而我們在日常,就那樣地打發著時間,以不著跡的手法。

一直地互通著電郵,屬於性格巨星的你,在言談間一點也沒把我當成公主,批評時批評、揶揄時揶揄,有一次我光火了,在電郵裡落得不歡而散的地歩。當時我就想,這是個什麼人呀一點也不給我面子?我呸!隔絕通訊了幾個月後,有天因為某些事(忘得一乾二淨的小事),我再次傳你一封電郵。

我們再次聯絡起來。很久後我問你,你知道你曾讓我生氣嗎?你說,怎會不知道?但話已說了出口,勢成騎虎也收不回了。......我心裡明白,你是有個性的人,斷斷不會向我低頭說句好話的,尤其當你不認為自己有錯時。

我說,那麼如果我永不再傳你電郵呢?我們豈不是錯過了大好姻緣?你答,有些事情,是註定的。

記得我們再次恢復拜交後的光景嗎?瘋狂地互傳著電郵,繼而是短訊。那個月的電話費,是八百多元,也是我畢生最昂貴的電話月費了。你上網訂了電影影碟後寄來我公司,讓我心神恍惚了一個上午;你把原聲配樂買後傳我,讓我猶豫著你的舉動是否在討我好感;你天天與我文字閒聊,說些不著邊際的話逗我笑;我說想聽故事,你去書店買了故事書,每天唸我一段半篇………無數的小事,交織成一幅曖昧的意象圖。

然而我從不知道,究竟,你是否喜歡了我。

一切都像水中的月,矇矓而優美。

Thursday, August 09, 2012

雜碎無章。


@究竟有什麼原因,會導致一雙戀人分開呢?頭五位大概是:外遇、性格不合、分隔兩地難以維繫、天時地利統統不合(當戀愛不再是兩個人的事,而變成一個家族的事,問題就會接踵而來)、不能同富貴或患難……。當然,年輕也是致命的。

@其實我在想,假如有天與你分離,會基於什麼原因?一定是你臨老入花叢吧!不過我又想深了一層,那時我都老了,還會介意嗎?我不是個性強烈的人,以前也許會愛恨分明,不過在時日的調較下,明白到黑與白之間,有層層疊疊的灰,不那麼執著,也許更符合我本身的個性。

@世上有好些事,是有理說不清的。不是1+1那麼簡單。是否真與年紀有關,我發覺自己比起幾年前,又淡然了一點。呀以前常常覺得做烈女很有型,黑是黑,忠奸要分明,原則大於常規……之類之類。不過現在看回去,則有點怕那種人了。大是大非當然要嚴守,不過微妙的人際關係/多彎且曲折的小徑/滿目瘡痍的傷痕/別人隱藏著的個性/看似平靜卻暗湧處處的湖心/稜角與圓滑並列而成的風景……這一切,全都不是你說一句「好」或「不好」就能帶過的事。

你可以故我,直接了當地表示喜好,但在我那本做人小字典裡,會覺得那是欠缺了同理心。世界不是繞著我運行,我可以喜歡或厭惡,但我希望自己先懂得站在遠處想一想,才發表意見。

坦白說,人長大了,才會顧及周邊的人與事。只念及自己的,未必是自私,也許只是未夠成熟。

Thursday, July 26, 2012

造 夢。

昨晚的夢。


舊友的太太致電我,抱著懷疑態度,煞有介事地問,你與我丈夫以前發生過一些什麼嗎?那個「什麼」,指的是「性關係」。而這個女人,我並不認識,照計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坦白說,「有呀,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,重要嗎?」然而,我又想到,反正已是不重要的事,又何必跟她說「有」?

女人,生來都是心眼淺的。我承認有,誰知道她會怎想?我答沒有,就免卻了好些不必要的煩事。

(在夢裡,我以第三者的身份,靜待著自己的回答)

我拿著電話,說「沒有」,和緩且客氣。

(我喜歡那樣的自己,盡量地貼近溫和,待陌生人寬容一點,讓世界明亮一點。道德於我,並不算什麼,但我願意捍衛快樂,即使那是別人的)

手拿著筆,在寫信給Edward Rochester (Jane Eyre 2011裡那個,大概是剛看完那電影,入迷得夜有所夢) 。寫的是中文字,公整卻文理不通,我說要不你來我這裡暫住,你的房子都被燒了。他說,他的狼還在森林裡等他回去(明顯近來看電影太雜……Underworld?!)

在一片翠綠的山澗裡(我又回到那裡去。有些夢裡的場景,我幾乎三時五刻都會回去一趟),我不停往上爬(以第三者身份的我,常看到那條斜得可以的原野,有山有水有樹,卻感覺詭異),山澗的中段有廟寺,廟寺又像博物館似的,可供人參觀。內裡很現代化,是Frank Gehry的玻璃流線設計。一個人也沒有。我每次回去的時候,也空無一人。

四處都是風聲,樹葉子被吹得沙沙作響。我不感到害怕,卻很是孤單。

醒了。早上六時零三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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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幾個夢裡的環境,我熟悉非常。沒人去的廢置學校(那裡總是暗天)、翠綠的山澗(每次都有孤單的感覺)、一片廣濶的稻田上,有馬,有欄(我拼命地跑,像逃命)、運送汽車的電梯裡,有一群人被困,我是其一,大家於是就在工廈裡不停找出口逃走,上樓梯又不是,下樓梯又沒有出口………

右腦發達的我,好些記憶力都搬了去記錄自己的夢。

Tuesday, July 24, 2012

蘋果。一套電影。

我喜歡看電影,卻不愛讀影評。因為假如你沒看過那場電影,讀影評就一點代入感也沒了。有些人愛閱影評後才決定去不去看那電影,我呢,全取決於自己想不想去,沒什麼能阻止我。


終於看畢「Lost in Beijing」(中譯:蘋果)。假如戲裡沒了梁家輝與金燕玲,肯定失色不少。好些人曾吹噓這是一套劃時代的電影,內容精煉地刻劃了在大都市裡打拼的小角色,如何在社會上掙扎與求存。我的觀賞目標沒那麼遠大,只因為看到是足版范冰冰露點才付款買的。

我承認自己是膚淺的。幹嘛又要故作高深呢?

電影的拍攝手法,是我最怕的那種搖鏡。幾乎一開始,好些場境都在走路,於是攝影機為求真實(?),也就跟著主角一直在走路。題外話:Jason Bourne也用上好些這類拍攝手法,但那是Jason Bourne,他是活動型的間碟當然要四圍走動,我完全可以諒解。但這刻換了是劉蘋果,我則不能釋懷。好頭暈。

故事有點光怪陸離,不過我深信在神州大地是無奇不有的。按摩院老闆(梁家輝)剩著劉蘋果(范冰冰)喝醉,把她強姦了。在過程中,剛巧蘋果的丈夫(安坤,是個清潔大廈玻璃的男工)看到全幕(也真是有那麼巧!所以才有戲做),心生怨恨。安坤想借機勒索老闆,不果,結果去找梁家輝的老婆(金燕玲)交涉。一個月後,蘋果發現懷孕了,但懷的不知是否梁家輝的骨肉。安坤與蘋果逐與梁家輝協議,若生下的是梁之子,可得十萬,而且在嬰兒出生的半年後,必須入住梁家做奶媽。事情下來,當然發生了好些離奇的事,結局更是耐人尋味……。

或者,編劇/導演是想表達在大都市那些低層市民的價值觀,又或是被扭曲了的愛,又或是被壓抑的人性,不過於我,覺得整套電影的張力不夠,也無法傳遞些什麼出來。它既不是笑片,也不見得文藝得哪裡去,就是平庸無奇的一套電影罷了。

更想說的,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。電影中的主角如此做(諸如將親生兒子拿來賤賣/與老闆的關係/老闆娘的心路歷程之類),在討論區裡惹來大量的探討。我覺得各地都有其文化,各人也有其想法,也許我無法認同,但我懂得尊重,你可以討論,但請文明一點,不要批判。正如我從不認同宗教的各項表徵儀式,但我相信有真神一樣,誰都沒有錯,只是觀點與角度不同而已。不過,總有人的視野如此狹窄。是的,也許我忘了,每人都有其想法。

電影中有一句精彩對白:「男人不出去花就像狗突然不吃屎了。」(國語。由金燕玲道出)由於她說得很順口又快,像唸急口令一樣,我們馬上靈機一閃,開始拿這句當急口令來玩囉!你即管試試唸,並不如想像中容易哦。

Monday, July 23, 2012

那些年的事。

關於分手,好像,血氣方剛的人們,都曾經有那麼一次完全忘掉了自尊,而放下身段去挽救那段瀕臨萎靡的愛情。我,也不外如是。當然那已是石器時代的事了,不過有些片段依然深刻。不是要迫自己惦著,也從無刻意忘記,總之就是一段往事,嗯,教了我一點做人道理的往事。

以前年輕,做什麼都以感覺為先。有這種本質的人,是不會理人死活的,往往是想到什麼,先滿足自己的慾望,做完才算。而與這種人一起,好處是生活會很精彩,因為他們都愛玩,從不容許生命沉悶;缺點是與他們結伴,你不會明白安全感為何物。

後來結識了一個人,朋友的表哥。去了兩三趟街,還帶我上他家見他父母,一片真誠的樣子。當時我的想法是,嗯試試無妨,反正沒遇過這種類型的男人(表面很成熟穩定,事業心很強的那種。要知道我這種人,當年所吸引的,都是愛玩愛刺激手裡即使有盤生意卻又荒廢正業的男人)。

好戲是這樣發生的。好像是週日吧,我倆去了沙灘(其實忘了,大概就是outing去了郊外的地方吧),午飯後回了他家取行李,接著送他去機場。他當天晚上要飛回北京談公事。

在機場送別他後,也沒什麼異樣。那個晚上他沒有致電我。我當時沒有為意,可能就是太忙之類而忘了給我打電話吧。第二天(週一),全天沒有電話,到了黃昏,我致電他,沒人接聽。連續打了幾通後,同樣的反應,當時我是擔心多於一切。週二與週三繼續嘗試致電,是失心慌那種瘋狂地致電,沒人接聽。週四再打,他接聽後聲音冷淡地說,有什麼回來香港後再說吧。然後乾脆俐落地掛線。

嗯,即場呆掉,兼且百思不得其解。我做錯了什麼嗎?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?你說若因為我倆發生了關係而他不想負責都還情有可原,但問題是,我們好純情,只是拖手而已。當時像中了雷擊,久久未能平伏。

他回港後,當然沒有找我。而他什麼時候回來,我也不會知道。又有什麼關係呢?其實一切放在眼前,只是當時自己不願意相信而已。這是後來想到的。

他忽然不想繼續向前走了,像我以前一樣,忽然感覺不對了,於是站起來,離座,就那麼簡單。以前只有我在做的事情,原來當同類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,會有那麼大的受創感覺。報應。

那件事之後(我的痊癒期好像要整個星期),我更加明白到,這個世界上呢,什麼人也有。有人自戀成狂、有人做的事匪夷所思、有人自私有人大量有人不計前嫌……但重點是,不要把自己看成世界的中心,別人沒必要圍著你團團轉。

Friday, July 20, 2012

運動鞋的啟示。

顯而易見,我這幾天超級無所事事,於是又來寫blog(故此今早被D San說我是辦公室廢柴)。

說回我的運動大計。要知道,雙魚座雖然不能將事情持之以恒,卻是個絕對的坐而起行者。於是就去了買球鞋。可是,上天應該喜歡試煉凡人………。

前天晚上,在書店逛了很久,忽然驚覺咦要去買鞋喎。當時已晚上九點多了。拖著疲乏的身軀,又不想走太遠,結果就在附近的商場裡徘徊了一陣。看到有賣運動用品的櫃位,興奮地走前看看。有Nike有Adidas也有New Balance,不過那些款式都很嚇人。驚慄程度是,你穿落街跑步的話,會有狗追著你來咬那種。

換了是以前,我會馬上調頭走,情願跨區都要買到一雙喜歡的。不過那個晚上,已成熟了的我就想,算吧,雖然款式驚嚇,但不都是跑鞋一雙嗎?而且重點是,有料的人穿什麼都是勁的!像亞甘!我是女版亞甘!!………(更深層的重點:我並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持之以恒地運動,勞民傷財地買了鞋後,如果只是穿一、兩次,真會天打雷劈啊!)

結果買了一雙我以前即使被絞死,也不會穿的正統跑鞋。新平衡770 v2(正正就是圖中的那雙)。款式很老土,是不是?……我也如此認為。

昨天晚上,吃過晚飯,伺機待跑。

上身是一件CdG的棉質Tee,下身一條UnderCover x Uniqlo的四個骨棉質睡褲(!),整個造形像去打魚的流浪漢。別忘了,還有腳上那雙銀藍色星矢型跑鞋,簡直是活生生的「現代瘋人實錄」。但我一直跟自己說,別怕!有料的亞甘,是不怕世俗人目光的!

乘電梯下樓時,我看見自己腳上的那雙鞋,就反射性地皺眉,覺得很蠢(是指那雙鞋,不是我)。

到了樓下,開始做伸展運動時,我又瞥見那雙鞋,覺得連自己的樣子,也被連累到好蠢。唉。只好懷著沉重的心情跑起來。

我家住在山上,由我家跑下去,再跑上來,來回兩次,期間上斜下斜彎彎曲曲。如果3公里等同8個標準運動場的話(我那天去買對講機,這是由百老匯員工提供的資料),那麼,我昨晚應該跑了接近兩公里。

實不相瞞,最後的那段路,我是連滾帶爬才能回到家的。

而寫了整篇字,其實最想說的,是那雙770,愈跑愈令人鼓舞,簡直是戰神的朋友!所以說,不要單憑外表,什麼也是,找到合自己意的,就叫稱心。

Thursday, July 19, 2012

生活小碎唸。

人老了,才會憶起往事,然後絮絮叨叨。我有時候會想,老了的時候,誰來聽我的囉嗦?照我現在的忤逆作風,我媽一找我談話,我就馬上裝死,將來也會有報應的吧?

看別人寫舊人舊事,那些昔日的情愛、往時的心意等等,都讓我禁不住回想起從前。只是呀,真的想都想不起了,一切都變得模糊混沌,難以理清。曾經刻骨銘心的,最終都會忘卻,尤其是我這種患上失憶症的。所以可以記下來,還是好的。只是,我卻甚少翻看自己的陳文舊字。

我一直覺得,惦記與忘懷,都情不由己。以為可以理性地做人,但到頭來我們都被情感牽著走。所以當你想一個人的時候,那就盡情思念吧,是苦是甜都是感覺,不要抺殺真正在心裡懸起的欲望。想忘卻一個人,也不要勉強自己,像明明肚子餓,卻非不吃東西,那麼只會為難了自己。很爛的譬喻。

其實我想寫什麼呢?明顯今天太悠閒,不想翻雜誌,不想看書,不想泡茶切水果打個小盹,於是只好想到什麼就寫什麼。……以下內容,應該更加胡扯。

我要減肥我要減肥我要減肥,原因是,我想電髮。因為我的下巴被怪獸奪去了,現在只剩下闊臉,如果要電一頭亂髮,就非得要瘦面,否則會像河馬(大媽)。我要電髮我要電髮我要電髮,原因:我不想梳頭。

減肥的第一擊,是我今天只吃了幾塊麵包和一隻滾水蛋。然後,我開始在想,倒不如以後梳頭吧,我好餓。

真是個沒用的廢柴。

Wednesday, July 18, 2012

關於運動的煩惱(?!)。

我真的一點也不喜歡做運動。不過既然現在覺得想養好身體,為了健康又好,為了將來不需別人費神照顧又好,也就認真地,開始細想自己可以做些什麼。


如果要做機械式的運動,非要到會所才行。我沒有申請會員証(!)。

家的附近有一間大型的健體連鎖店,可以考慮,不過我確實不愛做機械式的運動(GMY),幹嘛要去舉那些鐡呢?一點也沒有美感。

小姐,你現在是在討論做運動,還是拍寫真呢?

當然,假如做了健體中心的會員,可以參加他們的單車班/瑜珈班/拳擊班/健康舞班之類,但與一群人共跳/共做/共踏的話,我會……感到不自在。我不喜歡群體的運動。雖然那是群體中的獨立個體運動,無須講求合作。

撇開不是常人做的運動(像擲鉛球打曲棍球又或者滑浪風帆之類),我認為,最適合人類做的運動,是跑步或游泳。

好吧,必須承認我覺得只有這兩種運動適合自己,至於其它人類,可以去玩擲鉛球打曲棍球又或者滑浪風帆之類。

跑步的話,我的要求很簡單,只要不在健室房裡跑就可以了。不過以我現在的處境,要去跑街,看來更不簡單。難道要清晨六點起來去跑嗎?斷斷更不會下了班才跑吧?都累到賊死了。好吧,時間上也可勉強解決的,大不了早些起來就是,但跑真路的話,路線也很讓我頭痛。

那麼去游泳吧。但我沒有申請會所的會員証(夠!)。

說來說去,不如先去買雙運動鞋吧。嗯(自己點點頭)。

Saturday, July 14, 2012

論 友。


以前覺得朋友愈多愈好,那代表了自己人緣佳,脈絡廣,交際手腕一流。而且,那時候,我指年輕的時候,好像一天有48小時的精力,用也用不盡。

現在呢,交友只會精挑細選。苛刻程度,比去買衣服驗屍咁驗更認真。時間實在有限,不想浪費在無謂人身上。當別人說,我介紹誰誰誰你認識時,我會心想,有什麼大不了?認識了誰,對我的生活也沒大影響,更大的問題是,我覺得貿貿然去認識一個新朋友,頗為費時。

已沒什麼閒情去再開拓新的朋友路。固有的,已很好。而且近年來,我發覺自己的交友模式起了突變。

以前可以對任何人都熱情的我,現在變得很內歛。總需要很長的觀察期,才會認定誰可以繼續交往,而誰又被我摒於門外。當然在此段時間裡,被認為友的,應可一生為友了,我單方面認為。

我的生活裡,不需要亞豬亞狗,那裡不是動物王國。我只需要幾個真心的,不虛偽的,可以信賴的,在他/她們面前能暢所欲言的,已很足夠。

人大了,愈來愈知道自己需要什麼。

Friday, July 13, 2012

「我不能沒了你」

「我不能沒了你。」

相信這句話,你與我都跟異性說過了。尤其我這種情場騙子,更是說過上萬次。

無論是情到濃時可以錦上添花,還是情海翻波用來力挽狂瀾,這句話,都是the best of the BEST。

然而,你與我都知道,這個世界裡,誰沒了誰,又有什麼大不了呢?誰沒了誰,也能繼續生活下去,真走去自殺的人,是個異數。

很久以前,我已完全明白到這句說背後的真義。誰沒了誰,仍可繼續生活下去,說這話,只想加強語氣,言明對方的重要性而已。

不過,當千年老妖如我,聽到這句話時,還是難免心一軟,滿是溫柔。

尤其,當那個男人,是你愛著的時候;當那個男人,是個老式的人,不常表達愛意的時候。

Thursday, July 12, 2012

令人迷戀的灣仔。

若你問我,灣仔有什麼好住,我會毫無難度地告訴你:

@去機鐵站,可以沒有猶豫地跳上的士;

@樓下就是Dymocks,而「天地」與「三聯」也只不過是五分鐘的路程;

@灣仔這區有全城最多的24小時麥噹噹,雖然我幾年都沒在深宵去吃過什麼;

@買雜誌又方便又便宜(188商場),

@Taste就在我樓下;

@「演藝」與「藝術中心」簡直是精神泉源匯集處,

@可以坐船由尖沙咀回家,沿途還有浪漫夜景附送;

@喜歡吃「東方小祗園」的素雞與酸齋(不過現在只剩一間了),也喜歡「鹵八」的鴨舌;

@無論去金鐘或銅鑼灣,都快捷方便,簡直有種進可攻退可守的感覺;

@吃飽飯,由中環散步回灣仔,不長不短,是最佳距離;

@有幾檔花店在我家附近;

@茶餐廳比比皆是;

@高級餐廳也有不少;

@3分鐘路程就有投注站,對於愛賭博的我來說,是福音;

@「南記」啊「南記」!

@灣仔有間小酒吧,是我與友人間的best keep secret,不太吵酒也便宜(不是假酒),最合去吹水;

@別人問你住哪區,你答:灣仔。多麼的有型!


新居:

@不能肆無忌憚地乘的士去機鐡站了,路程遠,車費好貴,我怎負擔得來?

@依然在回家的路途上,感到惘然。現在也需要依照地鐡的出口指示而找路,也試過乘錯小巴,而去了深山中的深山,完全迷失。

@窗外一片山景,早上起來全是綠,很舒服;夜裡望上去,只見黑漆漆的山影,也是我喜歡的。我是那種夜裡有一點光,也不好睡的人。

Tuesday, June 26, 2012

吃一頓法國餐。(下)。

最後,因為對於這頓飯有點耿耿於懷,還是死都堅持將下半部寫下來。我明明好忙的,由此証明,千萬不要得罪我!


由上至下,由左至右:

牛肉tartar。對不起,由於已是上星期的事,加上這些菜式也討不到我的歡心,我是望著那照片足有十多秒,才想起這是什麼來的。沒有味道的牛肉tartar,慘不忍睹。

兔肉卷。可憐的白兔,壯烈地犧牲在廚師的手裡,死後也沒讓人嚐到一口鮮嫩。其實整道菜,就是沒什麼突出的味道。你會知道那是肉,但可以是任何的肉,豬牛羊龍,在廚師手裡,統統變成了不精緻又不出眾的東西。枉死啊)))))))))

龍蝦波波。哇這個真的勁啊!是勁難吃!!點菜時,侍應生已主動說,那不是原隻龍蝦來的,我當時就想,衰極都有個譜吧?怎料吃到口裡,SUCKS!正確來說,是極少的龍蝦肉混合了麵粉(麵筋?),口感像魚腐那樣,但味道,比豆卜還寡。整舊東西又是沒有味道的!!!其實吃到這裡,人已很浮燥了。好歹幾百元也是錢啊,雖然這個價錢可以吃到法國菜看來很不錯,但如果吃的是這些,我情願去波士頓。

另一個主菜是sea bass。最正常的了。魚沒有鮮味,舖上面的帶子也沒有甜味,但都算了,反正,正常的味道已令我們很感恩了。

甜品(由上至下):

Rum Baba。那個火,足足燒了五分鐘之久。我與朋友面面相覷,一臉等到地老天荒的樣子。Rum酒倒了太多下去,蛋糕已不很美味,現在被一公升的冧酒浸泡著,你可以想像到,是多難吃。

下面那個,是Basil雪芭 + Raspberry餅。前者,無話可說,旁邊那件餅是全晚最好吃的東西,因為有時候正常的東西,已很可貴。

結論:你請我,我也不會再去。鬧飢荒,我情願餓死也不會再去。誰誰誰生日要去那裡慶生,我只好缺席。就咁。

Tuesday, June 19, 2012

吃一頓法國餐。(上)。

@像我們這種真金白銀去吃飯的人,就是有種不吐不快的權力。好吃的,自然會稱讚幾句,不好吃的,難道還要包庇它嗎?(不過就算不用錢,遇上不好吃的,我也會照直寫啦……故此現在沒人敢請我去試吃了嘿嘿)

@實在已很久沒寫關於食肆的文字了。一來是懶,二來微博也挺方便,有時發張照片,原意是想讓失憶的自己記下來,並非為炫耀什麼。反正去的餐廳食肆,又不是什麼皇廷貴族可去的地方,吃的只是尋常東西。

@不過,今天要寫的這間食肆,卻是百年難得一見,所以激起了我寫作的慾望!又,真金白銀去吃飯,寫的全是良心話。當然每人的味蕾不同,感應有異,我覺得是砒霜的,有人覺得像熊掌,所以,有時也不能盡信食評。尤其是Openrice那些,或者是雜誌那些。

@我就是錯信太多囉之前。

*****

@總店由中環搬了去灣仔皇后大道東(胡忠對面)的Chez Patrick,一直想找機會去試試。話晒,我都是灣仔天地通吧!

@七點的食肆,只有兩枱客。我當時就擔心,呀怎辦好呀這樣下去他們怎經營下去呢?等我助他們一把,幫他們美言幾句吧(當自己是誰呀?)……留意,當時還未吃,故此抱著助人之心,但這頓飯後,我倒有點想送它一程的感覺。……

@晚上八點半的時候,情況也不見得好轉,只有四枱客。原因,不是沒有的。以下是我的親身體會………

@點了四道菜的晚餐(HK$680+10%)。這種價錢,吃四道法國菜,其實是相當划算的,假如好吃的話。Starter與Main Course可以打亂來叫,即是你可以四道菜都是主菜,或四道菜都是甜品。我要了兩個頭盤,一道主菜,加一客甜品。同行的朋友,叫了一個頭盤,兩個主菜 + 一客甜品。

@酒水是正常價,我們各自叫了一杯香檳Rose。有氣礦泉水,那裡是超市的四倍價錢。

@開胃前菜,小塊的煙三文魚,腥亨亨!煙三文魚都吃到腥味,就真的好腥!旁邊那塊不知名的圓東西,我實在不知道是什麼,只知道十級難吃!為什麼碟子裡有兩塊呢?因我只吃了一點點就想吐,把剩下的掃到朋友的碟子裡了。

@不浪費,是美德!!!

@蝸牛,以一個脆脆載著。完全絕對讓人吃不出個所以然,總之含在嘴裡,你會覺得自己在嚼著一舊東西,但不鮮也不甜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味道。差。

@之後那道菜就勁咯,紅菜頭雪芭 + 被打散切碎了的蝦混和著菜絲(還是瓜?是旦吧,總之是疏菜之類) 。紅菜頭雪芭,本來是Ok的,但我是靈犬拉茜啊!一試,就知道裡面摻加了羊芝士!!!我,是真心受不了。也許真是口味的問題,我那刻,想嘔。

@我當然欣賞廚師勇於嘗試的決心,但那個食客若是我的話,我還是會馬上想退縮的。吃了這些東西後,我暗暗跟自己說,不怕不怕,否極會泰來,最壞的時刻應該完了吧?!

@(但原來,最好的時刻,是在埋單當你知道終於可以走了的時候)

@見識淺薄的我想問句,法國餐,真是這樣的嗎?全是這種怪口味嗎?如果他們精緻一點,像L'atelier de Joel Robuchon那種擺設及賣相,又OK喎,起碼視覺上可以平衡一點。可惜,那些菜式全都放得歪歪斜斜,而且色澤也讓人皺眉。唯一好sharp又奪人視線的,就是紅菜頭雪芭啦,但吃後我好shock囉唉。


@......明天再續。

Monday, June 18, 2012

回不去了,就往前走。

*收拾舊物。這種舉動,我久不久就做一次。


*有時候,我會偷偷地想,我是不是一個冷血的人呢?即是,當前度已變成前度了,我就會毫無留戀地,將屬於他的一字一物統統扔掉。

*留著幹什麼呢?尤其是那些書信。我家裡有很多墊煲的東西啊。

*不知道是巧合,還是物以類聚,好像以前認識的好些男人,都會寫信給我。有些,還會寫詩!好厲害啊。……但現在那些詩篇哪裡去了?嗯,都堆填去了。

*我是真的真的不愛儲存舊物。所有具有意義的,不會是物,而是人。當留不住一個人,那麼留著那些東西幹什麼呢?而且,我向來深信,不想忘記的,我會在腦海裡一直記著,亦無必要刻意留著什麼吧。

*這,算不算冷血呢?……不過我覺得自己是果斷及俐落而已。

*偶爾在大膠箱裡找到一大盒舊時的信件。全屬於同一人。翻著翻著,心裡默數一下,那該有幾百封信吧?幾乎在兩年裡,隔天就寫信給我,兩年過後,甚至每天一封。抽了幾封來看,內容都是萬變不離其中。

*情信,都是沒什麼焦點的。因為你如何喜歡,如何愛,根本難以形容。於是,你唯有用虛幻又浮誇的襯托與陳詞,把想說的,表達出來。

*相戀時看,自然津津有味,事過境遷再看,就會失笑。

*我,是不是很冷血呢?不是,我只是看透了世情。阿彌陀佛。

*而我在執拾的同時,悟出了一個道理。一個人,一生裡,應該在做什麼的範疇裡,都有限額的。譬如說,你在某一個時限裡,會不停地寫信給某人,過了那個時限,或者該說,與某個人的時空不能疊在一起了,那麼,也許你的「寫信限額」就會用完。以後,你就不再寫信了,提不起勁是原因、沒遇上你想再動筆的人是原因、沒什麼好寫是原因……林林種種的原因的背後,是你的寫信限額用盡了。你的年少無知,花光了。

*我到現在還喜歡寫信,而且愈寫愈兇,大概是因為我還無知。

*另一件悟出來的事情,就是,有些東西你不捨得扔棄,總有因由。情意結又好、不忍心也好、藉著那物件睹物思人都好,全都是原因。那麼,不要扔棄就好。到有一天,你拿起那件東西時,心裡再沒什麼眷戀,甚至有種雲淡風輕的感覺,那時才扔棄也未遲。不要勉強自己。

*感受是很個人的事情,若然強迫自己忘掉誰、拋棄誰,最終難為了的,也只是自己。

*以前的我,在情路上,很有種冷血殺手的味道,極度的不近人情。當然,是有報應的。有多風流,就會換來悉數的折墮。有段短促的日子不太快樂,不過現在回頭看,會覺得那種悲傷,大部份是自取的。可以沉淪在哀痛裡,就能寫出那些誇大其辭的文字,有多感懷、有多苦困……之之類類。實際環境是,沒什麼大不了的事。

*那天與D聊天,我說,我們都經歷過那些年少輕狂的日子,都曾受過情傷啊,不過現在都免疫了。他說,即使現在,他若受了情傷,還是很傷痛的。我當時就想,這,也很難得吧。不過我在心裡立了願,不會讓他傷心就是。

Tuesday, June 12, 2012


I Love the Life We Share

Every time I look at you
I simply can’t believe you’re mine –
I love the special qualities I see…
I see your sensitivity, your thoughtfulness and humor,
and I see the tender love you have for me.

Every time I look at you
I stop to think how rare it is
to have the special kind of love we do,
and once again I realize how much
I love the life we share
and just how deeply I’m in love with you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- Unknown

Saturday, May 26, 2012

不協調。終老。小想法。

@1/5 nuevo, Star Street, Wanchai
忘了昨晚是Friday Night,人人愛狂歡。選了去前是酒吧後是餐廳的食肆吃晚飯,ok說穿了,那其實就是酒吧型食肆,即是,好嘈雜。整間餐廳大多是鬼,或說洋文的中國人,有大夥人的,也有情侶,像我與W同去,已是有點怪異的了。不過後來來了另一位客人,我們的不協調感,馬上被比下去。


來了一位花甲老人,七十以上的了,瘦瘦的身形,滿頭銀髮。穿Polo恤及卡其褲,都是淺的色調。樣子是木訥的,沒有什麼表情的,看他與侍應的交談,看來是熟客人,也像是住在附近的。

他先點了沙律(大大碟全是菜那種),也順道點了杯紅酒。然後就獨自吃起來,大口大口地吃,整個畫面是:雖然孤獨,但胃口不錯。沙律吃完,就到主菜,是肉類那些吧,我沒看清,也不好意思盯著人家猛看。

為什麼視線常停留在那老人家身上呢?………因為在那種熱鬧的環境裡,有個沉默又看來孤單的老人家,是如此的不協調。但你知道我當時想著什麼嗎?我在想,將來我早逝的話,親愛的D會否也如此?維持著某些習慣,去常到的小餐廳用膳,即使那是週五的熱鬧夜。他會不會在那種環境裡,想到以前,很久很久以前,與他的愛侶坐在這餐廳的小角落,彼此依偎嬉笑。縱使老了,他依然維持著固有的姿態,冷漠且不苟言笑,但心裡帶著滿滿的懷念,懷念著舊有的時光。時日太長,還好,有記憶填補空閒。

………想到這裡,我馬上決定要好好保養身體,年老時能與他牽手散步去想去的小餐廳。我,想與他一起,可以走多遠就多遠,不忍看到他孤孤單單地終老。

Thursday, May 24, 2012

吃飯時的儀態(?!)。


網上圖片。



@我其實並不怕輿論壓力,我都不理人的。但不得不佩服一些人,去到那些高級的餐廳,還能大模斯樣地把像霹靂炮一樣的鏡頭秀出來,大影特影。

@我真的做不出來。不是介意別人怎看自己,而是自己也覺得面懵。怎麼可以呀大哥?!

@去過環境優雅的高級餐廳用膳,就知道那種地方靜得很,人們談話的聲音像蚊子飛過,任何人的大幅度動作,都會成為全場焦點。你又怎好意思拿部相機出來左拍右攝呢?

@任何能影響別人的舉動,我都盡可能避免,尤其在公眾場合。

@試過好想拍下幾張食物照的我,真的像做小偷般,快迅雷不及掩耳之姿拿出相機就拍下去。某程度上,覺得自己像大鄉里,那裡沒人會對著食物拍照的。

@所以,我真心佩服那些每餐也拍照的人。是在任何餐廳,而且是任何一碟餐點,甚至是不同的角度喎。

@(真的沒事幹嗎?!)

@現在與友食飯,拿出相機最多是拍人。與D去特別的餐廳用膳,也盡量眼明手快拍幾張就算。

@有幾次在外進餐,也不是什麼高級的餐廳,不過總是見到女孩子單獨坐那自拍,以不同角度高炒低炒,又或者兩個女孩子沒什麼交流,只是不停地對著食物拍呀拍,像中了邪一樣……

@我想,食物帶給我們的快樂,是能滿足我們的味蕾,而非拍了照片放在互聯網讓人Like,不是嗎?

Friday, May 18, 2012

星期二檔案。

週三晚上,我懷疑自己喝了假酒(?),又或者是溝了酒喝,又blush又bubbles又白酒,然後週四的早上,頭痛欲裂。整天萎靡不振。

病懨懨的樣子,又沒什麼工作急著做,下午就在公司狂看「星期二檔案」。有一集是探討年輕媽媽的,那些媽媽還是少女時已未婚生育(最年輕那個是15歲做媽媽的)。嗯,沒有誰對誰錯,不過於我而言,她還是個孩子,又怎能照顧另一個孩子?18歲的少女有一個3歲的女兒,她穿鬆糕鞋,Gel甲,染了微金的頭髮,看不到她的臉(拍攝角度),聲音經過處理成了老牛聲……女孩感慨,說悔不當初。

我的想法是這樣的,小朋友是另一個擁有生命的個體,並不能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,或什麼自私的理由,而要另一條生命受苦難。試問一個孩子,又怎能教育另一個孩子。我為此而感到疑惑。

有一集探討九十後。分別訪問了三個廿來歲的男孩子。星期二檔案的手法,往往是這樣的,先找兩個各走極端的,然後另一個是中庸之道的。這集,也一樣。一個是讀完大學的有為青年(世俗看法),一個是長髮搞民運的年青小伙子(世俗看法是不務正業),另一個是在蛋糕店做學徒的沒有大志的男孩子(不過後來忽然想通了,發奮起來)。

作為一個七十後,與他們的年歲有著鴻溝般的距離,這中間隔了幾十個隙縫,所以他們擁有的想法,好些我都無法理解。不過有位被訪的僱主說出了真理,「年青人,要有責任感」。

在我這個年紀的人,或我旁邊附近的人,多多少少體內都擁有正面的責任感,答應了做的事,就遵守承諾,並非害怕世俗的壓力與輿論,而是對自己的一份尊重。反觀新世代,卻視責任感為無物。與其說擔心他們的日後,我其實更憂慮未來社會的接軌問題。

Thursday, May 10, 2012

【愛情的一般想法】-- 阿寬

「任何愛情關係只要發生在先,其後的加入者會被視為破壞者,所以第三者無論怎樣都不對。

愛情關係與婚姻制度相同,一般人認為應該是一對一的,這叫公平,要建立新的關係,必須把舊的一段以和平方法分手。持這種公平論的人對愛情的公平,似乎只重量而不重質。

偉大的愛情通常以時間來衡量,所以常有一生一世的承諾,甚至是不可能的一萬年,講得出有多長便多偉大,較少人欣賞短時間的優質愛情,或只在乎存在過與否。」


節錄於【愛情的一般想法】-- 阿寬

Wednesday, May 09, 2012

幸福時光。


當他把照片傳我給時,當我看到那些盛放的牡丹、那個漂亮的花瓶時,已心裡悸動。思緒起伏,靜靜地看著電話螢幕,祈望在折射的倒影裡,看到他的一絲一點。


我為那個花瓶,而傾倒。

然後,冷靜下來後,我就想到,這個花瓶一定價值不菲吧………直接在電話的傾談中,惡狠狠地問他,喂那個花瓶一定好昂貴吧?!快說多少錢!!……也許,我真的不擅浪漫,在這種關頭上,會生怕他浪費了錢。後來知道,他為了這份禮物,張羅了三天,連帶犧牲了睡眠的時間。我心裡默默地想,是否我過份任性,嚷著要在這天收到驚喜呢?好慘,天知道他是那種睡覺大過天的人啊。

+++++

他在上班的路上,跟我匆匆說了幾句話,「那是Baccarat來的,你想想,這將會是以後陪伴我們一生的花瓶呀,二十年甚或三十年,你將那數字除開來,不認為很值得嗎?」……嗯,然後我就哭了。

謝謝你。週年快樂。

Tuesday, May 08, 2012

關於擇偶。

話說前陣子朋友結婚,然後沖晒回當晚的照片給大家,而且,是每人一疊(同一張相片,竟晒了相同的三至四張。有人更收到五張相同的!咩事呢?!)。我完全不知該怎處理這些照片,一疊裡,只有三數張不同,其餘的怎辦好?扔了又可惜,送人又怕被人落降頭,故此只好胡亂放在file裡。

今天掀到那個多層的file,那批相片又重現人間,唉。我隨手遞給拍擋看,說喂你看那個新娘多美。而她的反應呢,是用了十分鐘來琢磨那幾張照片囉。她先說新娘戴的金豬系列一定好昂貴(很實際的拍擋);再說新郎很一表人材,有點像張家輝(吓?!唔係話?!);視線一直碌過去,開始有其它的評語了。「喂D San咁既裝束,擺到明就係優皮一族啦!皮褸襯牛仔褲,一睇就知佢唔受束縛,唔中意結婚,但佢會負責任。」說的時候,無限權威,像達賴喇嘛顯靈一樣。再加一句,「你地幾有夫妻相喎,有無人咁講過呀?」我馬上問,是因為我們都很肥嗎?!


(OK現在才入正題)拍擋說,要找丈夫,工程師必是首選。因為他們都顧家,而且家庭觀念極重。雖然沒太多情趣,但他們會真心愛你,愛這個家庭。拍擋更大力拍心口以示人頭保證以上說話,全部屬實。

我想了想,她的話,也是對的。工程師,我認識幾個,印像裡,都是好好先生,愛家庭,為人穩重,而且懂得建構將來(因為工程師的強項,就是建構嘛)。




Thursday, May 03, 2012

看書。小想法。

「在死後的世界中,萬事萬物同時呈現所有可能的狀態,即使這些狀態相互抵觸也並存無誤。剛從人間而來的你深感訝異,因為在人世間,選擇其一,就得放棄其二。當了某人的愛人,就不能成為別人的愛人;選擇了某扇門,其他門就等於不存在。


在死後的世界中,你卻可以同時享受所有可能,平行過著多重生活。」---節錄於【SUM : Forty Tales from the Afterlives】(中譯:死後四十種生活)

+++++

這書讓我讀到林林種種的死後世界,但只有上述那個,最讓我印像深刻。

在現實裡,為什麼總要因為其一,而必須捨棄其二呢?

這個世界當然有平行時空,問題是,會不會因你而開啟。不過,沒有平行時空不是也很好嗎?起碼,我們會深切明白到,資源有限,人並不能得一想二。故此,要珍惜當下。

記得有段時間,我是個很悲秋的女子,現在回想,會驚訝自己那時的過度感性。或者只是偽裝成很憂怨,但實際上卻沒什麼經歷,我驚嘆於自己的想像無限。現在觸覺遲鈍很多,人嘛,習慣了優渥平穩的生活,就不再尖酸刻薄了。在台北時,剛認識的朋友與我提到寫作,他說,人若活在幸福的氛圍裡,就創作不出什麼感人的字句了。這個,我深表認同。只有強說愁的人,才能把感覺無限放大。………其實這段,與死後的世界,及平行時空,是沒有關係的。………

Wednesday, May 02, 2012

煩。唔。煩。

我猜,性格差的人,未必知道自己的性格不好;而性格好的人,也不會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多好。因為在大多的時候,性格上的好壞,全由別人來評論。你覺得自己很好,很有內在美嗎?但對不起,原來,在別人眼裡,你不值一提。

我認識的D,甚少開腔稱讚我。說少,是真的罕有。被迫的例外,那些常常都有,譬如說,我常威嚇利誘他讚美我,說我充滿智慧、人很成熟、又漂亮又大胸,之之類類。他常為了這種事,被我煩得頂透。不過那天,他是罕有地開口稱讚我,前言忘了是什麼,但大意是指,我的「性格不差,而且唔煩」。

嗯,「唔煩」。可圈可點。或者,是因為我倆擁有的自由度都大,他不控制我,我也不干涉他,彼此間有的,是信任與尊重。很文明的關係。

「唔煩」,我覺得另一方面,是我不像好些女生一樣,追趕潮流。不是衣著鞋襪的那種潮流問題,而是心態。當大家趕著一起去做某件事時,我常置身度外。可能我是性格巨星(?),實在明白自己想要什麼,不適合什麼。譬如說,當好些女人覺得討好男人是一種義務,在愛情路上改變自己是必經階段時,我會覺得不以為然。譬如說,好些女生年紀輕輕已為了找男伴而憂心,甚至扭盡乾坤,我也不會這樣。

我當然喜歡戀愛,但我也喜歡與自己相處。所以,我。唔。煩。

Monday, April 30, 2012

旅行與相處。

我明白了,當你喜歡一個人時,你會變得易於相處的。並不是你將自己刻意扭轉為易於相處,而是,你願意由心地,站在他/她的處境,由他的位置出發。

我承認自己不是一個易於相處的人。平常與朋友一起風花雪月柴娃娃,著實不需什麼力度。偶爾遇上朋友低潮失落,站在旁邊安慰撫恤最多只是幾天以至一週(我沒認識什麼朋友是長期處於負能量期的),那種相處也不見得怎麼難,而且我擅於聆聽。

但以上種種,並不屬於長期的相處。朝晚相對,那才是相處的至高境界。我自問是個欠缺耐性的人,而且會對事情/人物容易感到厭煩。故此,從來沒什麼大信心,可與別人長相廝守。

然,近來從生活中得到的啟示是,相處並不困難,只要你心裡有愛。說得很抽像。但我切實地感受到,若果兩個人都願意付出與包容,兩個人的心裡都為對方設想,那麼,沒有一段關係是會告終的。

短途的旅行回港後,心裡一直惦記著旅程中的種種。好想跟同行的人道謝,讓我感到無比的幸福。同事說,共處四天,等同日常娛樂時間的四個月,因為在那緊湊的四天裡,你可以看到對方的習慣與性格,而這些,在平時短暫的相聚裡,難以查察。

喜歡大家毫不費勁地做回自己。而對方,也喜歡真實的那個你。與任何人的相處,做回自己最為重要,這樣才能恒存地共同走下去。

Wednesday, April 25, 2012

黑咖啡。


以前認識的幾個前度,都是愛喝黑咖啡的。其中一位愛喝的原因,是覺得要為咖啡加糖加奶,是件挺煩的事。為了免除這些步驟,他就決定喝黑咖啡了。

我覺得喝黑咖啡的男人,都予人一種歷經蒼海的感覺。簡單點來說,就是型。

是的,我是很膚淺的。總覺得年輕的男人受不了苦,於是選擇喝加了糖漿與花奶的冰咖啡。

有次與D參加他朋友的聚會,期間某個朋友提到初相識D的時候,給她最深印像的,是每到黃昏六點,D就拿著他的Espresso回到公司,她不用看到D的臉,只是嗅到那咖啡的香味,她就知道D上班了。

我那刻聽著聽著,覺得那是件挺浪漫的事。心裡幻想著他拿著在寫字樓下面買的黑咖啡,回到公司後喝下,就開始埋頭苦幹的模樣。

有時候,與他靠得近,也會嗅到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氣味,咖啡與雪茄的味道。彷彿是另一層皮膚似的。

漸漸地,我也習慣了那種氣味,一種,屬於D的氣味。

Thursday, April 12, 2012

快餐店理論。

看「盛女愛作戰」,有個肥肥的財經分析員興奮地談著自己的偉論:「如果第一次約佢,我會同佢去吃快餐店!如果佢肯,咁更加值得追!!」

以下,是我的親身遭遇及經驗。

我有幾個前男朋友,第一次約我上街,都是去就近的快餐店/茶餐廳吃飯的。而我向來的心態是,只是吃一頓飯而已,又不是住在那裡,好吃與否,也不過就是一頓飯吧。而且,重點是同行的人,而非環境與食物。所以,當時一點也沒介懷。再加上,天知道我是一個粗食的人!連樹皮草根也吃得津津有味,所以真的沒所謂。

而事後,或者要到很後期才知道,他(們)都是身居要職的管理層。是的,我是那種很後知後覺的人,沒法子。所謂的管理層,未必是年薪幾百萬那種,但起碼是出眾的男人,站出來是可以掌權的那種。而不知是巧合,還是他們都像肥仔財經分析員一樣,有點攻心計(?),覺得她可以跟你去快餐店的話,更值得追求。

說實在,這是什麼心態呢請問?認為女人可以捱苦,才是好女人嗎?那麼,不如去找阿信,或者任何一個在廚房席地洗碗的女人吧。

當然,我更願意相信,那只是巧合。

而與這個巧合成一正比的是,與我首次見面又是個普通白領的男人,反而往往第一次的約會,會帶我上高級餐廳。是真正的高級餐廳,可能用了他薪金的5-10%的那種(即是兩萬元薪金,但那頓飯卻用了一或二千元)。為了顯示實力?為了証實自己有能耐讓你過得好?為了表示自己不是吝嗇的男人?……姑勿論怎都好,這個分別,真是巧合中的偶然嗎?

是個永恒性的謎團吧。

Thursday, March 22, 2012

生活。小事。

其實善忘算不算一種優點呢?我開始相信,那是的。

好些情況,是這樣的。我向D說著我的訴求,想怎樣又想怎樣(大概是叫他做東做西之類的事情),他呢,總是呈現出一張沒有表情的臉,讓你完全不知道這個人有沒有聽進耳裡。然後,訴求過後,我也就轉頭忘了自己有什麼訴求了(!)。

**這也是我讓人喜歡的地方吧?試問一個沒有記性的女人,該是毫無殺傷力的。只要你哄哄她說,什麼?你有說過嗎?她就會展現出一張迷惘的臉,「係喎,好似無講過喎……」……得咗!

不過我很幸運。那些訴求,通常會在翌日達成。他會告訴我,辦妥了/跟進了/搞定了。……即使,我要不停re-bot我那286的腦。

然後我就會說:呀唔該晒你呀,連我自己也忘了。他:……死白痴!……

總是這樣的吧?傻人自有傻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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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在生活裡,找到那些讓我感動的事。

心細如塵的他,可以留意我的變化,即使在聲調語氣裡很細微的變化,他也能察覺。

覺察到後,就直接跟我說,你不開心我也會不開心呀。

當一個男人在電光火石的緊湊間,竟然還能留心到你的不樂,其實,已沒有什麼事讓我不開心了,而且,他更會開門見山地單刀直入:「我地要坦誠架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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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在相交了一段日子後,一想到他,我的臉上,還是會不其然地現出微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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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讓你喜歡的理由(?):
1.記性差,不記恨與仇;
2.易哄易騙(也因為記性差);
3.表面很有要求,但內裡很隨和;
4.沒有原則可言,絕對是原則性強的人的恩物;
5.沒什麼規限,全都能彈性處理;
6.會尊重別人(不是叫叫口號那麼簡單);
7.願意學習如何愛人、學習去與人相處;
8.守時;
9.有交帶;
10.直接與坦白。

(似乎以上這些,適合做朋友多過情侶!)(做情侶需要的,只是對方心地要善良……)

Tuesday, March 13, 2012

碎碎唸。

在那些細微的事情上,他也兼顧有餘。嗯,那畫龍點睛的波波點爉燭。

感動,不是在於禮物香檳高級餐廳支票上的銀碼,而是,有人願意犧牲寶貴的睡眠時間,去換你一個驚喜。

生日,之所以快樂,不是生日本身這個日子。因為歲月搖曳,將青春帶走,並不值得慶祝。它讓你歡悅,是因為你可以藉著這個日子,再次跟那些你喜歡的朋友約會。

我是如此地幸運,可以遇上你妳你。讓這個日子,平添無限色調。

Thursday, March 08, 2012

隨 想。

話劇【野豬】裡,印象最深是這段話。黃子華:「愛情係唔應該解釋,我哋點解會喺埋一齊、應唔應該喺埋一齊、你愛唔愛我、我愛唔愛你呢啲嘢,事後講番都係得個吹字之嘛,當時係點我哋自己最清楚……可以控制到就唔會俾佢發生、可以做得更好就已經做咗,所以我從來都冇後悔,我只係可惜,有啲人你曾經以為緣份好深,原來係咁薄。」

你以為緣份好深,但原來很薄。這當然在事後,才會明白吧。當時愛得死去活來,會想到有日失去,該會痛苦身亡。但原來呢?自己依然完整無缺。

有些人,今天很愛,明天可以毫無徵兆地不愛了,頭也不回地走掉。他們都擅於將事情理想化,看得完美,卻又習慣抽離。故此,與他們相處,最大的得著,是你可在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下,昂然前進。也算是戰勝心魔的一種吧。

有些人,在感情世界裡,沒付出過什麼,卻可得到很多。你看到他/她,像天天坐在旋轉木馬上,過著夢幻旖旎的生活,就會心生狐惑。憑什麼呢?不憑什麼,只要夠幸運就可以了。所以我常跟朋友說,你遇難你觸礁,不是你不好,而是不夠幸運而已。

我想到那些曾經以為很深,但原來比紙更薄的緣份,除了聳聳肩外,真的沒什麼大感覺了。也許,這就叫輕舟已過萬重山吧。總是好的,因為千帆過後,你回到起點,發現夕陽還是很美,還在等你。

Wednesday, March 07, 2012

公司。私事。

已不止二百次在這裡頌讚敝公司裡的人與事了。但容我繼續說下去吧!


同事們雖然表面上口賤賤,但全是好好的人。而她們的好,全在微小的事物裡。我說今天不叫外賣午餐啦,於是她們才叫吉野家(同事裡有些是「吉野狂熱份子」,常常恨吃吉野家,完全讓人難以理解。而我,到今時今日,依然無法接受用打邊爐的薄肥牛肉來炒,吃在嘴裡好奇怪,像豬腸……)。

愛吃零食又貪新鮮的人,這間公司的茶水間,簡直是人間天堂。經常有來自五湖四海的食物(同事們每逢出差或旅遊回來,都會主動買些什麼回來的)。而我,也常把自己吃了一口不愛吃的零食(!)拿去茶水間,供奉給大家吃。不要以為很缺德啦,我不愛吃,自有其它人愛吃呀,因為,我也常在茶水間,吃別人遺下/吃剩的零食啊!……我覺得很環保。

拍擋已被無聊的我感染,一改她處事嚴謹兼認真的作風。現在遇到好笑的事情,我就叫她「再扮多次吖」、「再扮多次吖」,她又真的再扮多幾次,直至我叫停為止喎。

同事們,都很相親相愛,或相敬如賓。起碼,我覺得全是真心真意。

在這裡,也沒什麼階級觀念的,除了大家都會被老闆X,也視老闆為公敵外,其它的經理呀廠長呀,都很無所謂。我也常常口衰衰地與大家鬧著玩。

好喜歡這裡。雖然薪金不高(低得買不起一個Chanel 2.55的手袋),但是日子很快樂。又,其實在這裡,你用Chanel或Coach或FX,都是沒人理你的,無需羨慕也沒人妒忌,大家都厚道又樸實。

還有還有,女同事們不會因為你收到禮物或收到花而心生嫉妒,只會堆過來嬉笑一番,窒你囉,好好笑的。

嗯,就是這樣。

Wednesday, February 29, 2012

關於自己。

@以前常寫關於自己的一百項事情,狂起上來,五六百項也能寫得出。那時候不停在寫,會不是因為對自己不太熟悉,故此要白紙黑字地記下來,以便加強對自己的認識呢?

@現在都不寫了。因為知道自己是個怎樣的人,也並不要求別人明白我是個怎樣的人。寫太多自己,有時是件累贅的事。

@從小到大,都是一個人,沒有兄弟姐妹的我,慣於自己玩樂,聆聽自己的心事。這種習性在成長歷程中,很容易就會變成有點自我中心。遇上困難,第一件想到的事,是如何解決,而非找人商量。

@我自覺會為人設想,而這種個性,是長大了,才漸漸形成的。

@每個小朋友,都會嚴重地被父母影響。如果有些事情,你極度厭惡雙親去犯,那麼你會暗裡發誓,自己將來一定不能成為那種人;也有一種小朋友,會變成雙親,甚至變本加厲。我,是前者。

@現在的我,開始好踏實地做人。不知道怎去述明,但心裡就是知道。

Tuesday, February 28, 2012

友。

生命影響生命。有些時候,我們在不知覺間,也許已被身邊的人薰陶。

我認識朋友,全憑感覺。初次對壘的感覺良好(初次,也許只是電郵,或一個留言),我會願意交往下去,或者經過漫長的通訊,才會見面。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,感覺是純粹的東西,完全不能以言語來述明。

甚少會詢問對方的背景,因為當感覺告訴我,他/她是可以信任的,那麼我就會往前走。而且不必走太遠,從行為舉止上也大概知道對方是什麼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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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認識石小姐時,大概也是在網絡上吧?一切都由電郵開始。漸漸,她會寄我一些小禮物,貼紙/書簽/小擺設之類,而我們的話題,大多也是好無聊的東西。第一次的見面(約會),是一起去獨居老人的家裡做探訪。當時的感覺,是這條女傻的嗎?何解什麼事都狂笑不停呢?

後來,科技將大家再次拉近,自從有了whatsapp後,大家的話題更是再上一層樓。也開始談到生活/旅遊/購物,當然少不了的是非,最受我倆歡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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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續地做了幾年朋友,都是雲淡風輕的那種,我們從不探聽對方的私事,君子式地交往著。直至,有一次飯聚,忽然開啟了心裡的櫃筒,彼此剖開了某些事情。但這個,並不是重點。

重點是,我的這個友,真是那種謙遜又低調的人。在各種生活習性裡,你會漸漸知道這個朋友,其實是位小姐。過著富裕的日子,不愁生活,平時吃是珍奇百味,穿的是各大名牌,然而,她從不炫耀。你約她求求其其去一間茶餐廳,她就快快樂樂地應邀。

我想,我是喜歡這個女子的爽朗。好吃或不好吃,其實只是一餐半餐,又有什麼好要求?好怕愛炫耀的人,會將身邊萬物(當然是高人一等的萬物),跟自己遇過的相比。也怕那些本身不謙遜的人,叫別人謙卑一點。

真心喜歡她。

Saturday, February 25, 2012

人與人的關係。


近來遇上致命的難題是,究竟,人活得雲淡風輕好,還是重情重義較好?

我以前常常覺得自己,是那種「恩情萬山此處尋」的人(這是什麼字詞來?!)。即是,一生都該圍繞著情義而走,也不是那種拿得起放得下的灑脫型人。不過時日下來,卻發覺原來自己常常處於淡淡然的狀態。誰來誰走又怎樣?我不是不介懷,也的確曾經傷心過,不過那又能怎樣?漸漸地,我就真的開始不再執著計較了。又或者本身自己的個性,也有點趨向淡泊與冷血(?!)。

那麼,既然已知道自己是何類人,而且也知道用什麼態度去面向人生了,那麼,還有什麼困惑呢?

唉。

想說的,其實只是,向來我就是一個人,從小沒有兄弟姐妹作伴,不知道是否很自我中心(我想,該是吧)。自我中心,其實是頗為棘手的問題,以前唸心理學時,也為自我中心寫過論文,那時我簡直將自己套進了理論與實踐裡。而自我中心的人,是不懂得與人長期相處的啊))))))))))))

這,就已夠了。

Friday, February 24, 2012

辦公室生存記錄。

圖與文字是沒有關連的。

我知道每間公司,都有其文化及背景,不是輕易能改變的。而每間公司,無論大小,都必經歷了中國五千年文化的洗禮,而形成一種自家的運作模式。

人人都有一本難唸的經,而每間公司,也有一本難搞的數簿(?)。

說回我們公司。我三年前進來的時候,公司剛剛在起步擴張,這三年下來,其實是急速地澎漲,由一間中小企,變成一個大集團了。嗯,看著這種黃金盛世的發展,也不得不暗暗稱讚自己的腳頭好(!)。

這間公司的文化,就是有很多「不成文的文化」。我初初進來的時候,很有種獨家村的感覺,不太愛與同事接觸/不喜歡參與群眾節目/平常只是自己在運作(因為我只需服侍一個人,而拍擋也是個獨立處事的人,所以很多時,我們都各自在工作,甚少交談的。當然,我也是個不喜歡把同事變成朋友的人,有條線,好一點吧)。

一直地做著自己,也盡力去做好自己。不遲到早退;做個有手尾又負責的人;凡事有交待;不禦責;在自己能力的範圍內,去主動幫助別人;有禮;不多事;口密。但我想,這些全都是職場的基本做人處事態度吧。

然後,慢慢地,我就融入了這間公司。無須刻意做些什麼,就慢慢地,進入了整間公司的文化。

很玄,對嗎?我不知道是因為日子久了,同事間漸漸建立了感情,還是這裡的文化起了作用,總之,我就是融入了這裡。接著的日子,過得好快樂。因為原來與同事間的瘋狂互動,會讓人徹底減壓。

以前常覺得,這間公司不會辭退人的。但原來不。兩、三年間,被辭退的人,遠比自己請辭的,多出很多。然後,我才想起,怪不得管家常說這裡有「我們自己的文化」。

大概,這間公司的入職條件,是你先得有單純的腦袋吧?!又或者,要在這裡工作,非得要同事(們)喜歡你,才有運行吧。

Tuesday, February 14, 2012

關於情人節的二、三事。

情人節,今天最讓我感到困擾的,是在黃昏時份,老闆走進我房間,以眼尾瞄瞄我的那些花,然後問,「男人係咪真係要咁做?」

我: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
老闆:唉,咁作狀都要既我明白。唉,咁你幫我去xxxxxxx,然後再xxxxxxx啦唉。
我:ok,明白。

(天啊如果像要受罪般討好你的妻子,又何苦呢?真的苦了小職員我啊!我要收工啊頂!!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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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萬千萬,不要為做而做。你看到人家怎做,你就跟著做,都不是你真心的作為,只是一種仿效,又有何誠意呢?

當然,不是任何女人也會明白/知道的。又或者,有些女人明知你這樣,也一樣地受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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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青時,覺得驚天地泣鬼神的戀愛好有型。覺得刻骨銘心才是皇道。不過年紀大了,原來真的會怕累。我不再經得起什麼衝擊了,尤其那些衝擊,是自己刻意造成的。我知道有些人會享受煎熬的戀愛,一日不受苦,都會感到不實在。天啊那其實一點也不浪漫,而是一種病態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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穩定,有時候就等同幸福了。為何總是有人不明白呢?而且,是大多數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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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,你可以去tony wong買朵最小的玫瑰花蛋糕拿去Mirror與我一起吹爉燭嗎?......好吧,我知道你很忙,那麼我自己訂妥後,再拿去餐廳吧!你該知道,我向來都很善解人意,雖然有暴力傾向。

Monday, February 13, 2012

夢境與現實的交界。

造了噩夢。慣常地,回到那所被棄置了的學校。時而像中學,偶爾也是小學,但那裡的氣色,總是陰陰沉沉,天空灰濛濛一片。初時我並不為意,但在第一次的噩夢後,當我回到那熟悉的環境,我知道這一定又是那個夢。

試過在那裡迷失,我總有那裡迷失。接二連三地迷失。有時候,是找不到自己的班房;有時候是眼見班房霍地消失,我無力挽救;也試過看著樓梯不停在扭曲,我跑著上去,梯架在我腳下被空間猛力衝擊,扭曲後粉碎……夢中的我,一直致力在尋人,我知道那是誰,但說不清模樣。而那個人,是我窮一生都要找出來的人。我知道他就在那所學校的某間班房,有時候,是清晰地知道他在什麼樓層幾多號房間;有時候,是感覺到他就是下個梯間的轉角,他就在附近。我一直在找他。

也試過有一次,那所學校忽然變了醫院。像酒店的醫院,很時尚有型,但我就是知道,那是一所醫院。我穿戴整齊去探訪他,明明就在前面的病房,但走了萬里的路,還是未能觸及那個門柄。夢中我的腳步愈益加速,然後邊跑邊哭,怕那遙遙無期的相會。

今天清晨的夢,是再次回到那所校舍,站在沒有一線光的天空下,我繞後門來到操場。看到武士騎著馬在巡視,我下意識地彎起身子,躲起來。為了不被發現,我徒步走上樓梯,想去最高的地方俯視一切。在三樓間,一切變成頹靡,整排樓梯以斜斜的木板搭上去。要上去的話,必得冒險。現實裡的我,膽小得很,但夢裡總被潛意識驅使,變成勇往直前。到了六樓,轉眼間已變成密封的小室,前無去路,當意圖回頭時,後路也被堵塞。眼前景像就如牢獄,到處是泥,自由頓成奢侈的想像。

感到很恐懼,眼下沒有一個人。想不出逃離的方法。忽爾有人前來跟我說,這裡不是很好嗎?我問,你從哪來的?他指指方向,我說我跟你從那裡下去可以嗎?他不置可否,但表情就像村上春樹裡的怪異人物,是空洞的,沒有靈魂的。

我站在昏暗的坡上,所有出口都淹沒了。坡下有人在手舞足蹈,傳遞來的訊息是,生活在這裡也不錯。我想著辦法,一動不動地,靜觀其變。

「啪!」破碎的玻璃聲在寧靜的清晨,特別讓人心驚。現實裡的我,嚇得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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浴室的燈罩無故跌下,導致一室碎片。幸好是凌晨時份,沒人無傷。不幸中之大幸。收拾好現場,在清晨五點十五分,我致電D,急促地說了現實與夢境的交界點後,才發覺自己的背部發毛,心慌得很。感到好害怕。

他聽後,先以正面的態度導我心安,然後就說了幾個笑話來逗我樂。或者笑話很爛,但我還是笑了。或者,原因是,如果能找到一個男人讓你心安,那麼,在多糟多危難的時候,還是有值得笑的地方。

Tuesday, January 31, 2012

納納雜。

辦公室對話篇。

1)同事今早在我百忙中走來跟我說,「喂今日吉吉喎」。
我:吓?!
同事:我話,今日吃吉吉呀!
我:????!
同事(開始不耐煩):今日吃吉吉嘢呀!(註:「吉野家」)
我:妖!唔吃!(我無法接受將打邊爐的牛肉以另一種形式來烹調)
拍檔聽到我們的對話,插嘴:哇我最中意吉吉家架!

妖妖妖妖妖。

2)拍擋今天見到我戴的戒指,就說,哇好閃喎!
我:幾閃呀又?玩嘢呀?!
拍擋:新架?真係好閃好耀眼喎。
我:戴左好耐啦。

(實情是,那只是一隻白金戒指,我完全不明白閃在何處)

**戴上戒指的心情,是那枚戒指能把你穩定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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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與友晚飯。期間談了好些話,應該說,吾友在我面前,剖白了好些心底話,家庭啦工作啦做人處事啦感情路向啦等等等等。而雙魚座的其中一個特性,就是耐心地聆聽別人的說話及發放適當的反應。說到最後,他說,跟你做朋友很開心呀,「因為與你相處,可以好自然好舒適地做番自己,毫無壓力可言」。

而我想說的是,當你與一個女人可以肆無忌憚地談天,那麼,你應該與她進化成好兄弟或好姐妹了。

(不過像我這種女人,又的確不會給人帶來壓力。因為,與一個村姑相處,是沒有壓力可言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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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裝待發篇。

由一個不化妝的人來說關於打扮的東西,會否有點超現實?但又可以說成,由於我甚少化妝,連我都覺得很好的東西,就真的不錯耶!

去年看到朋友在洗臉的超聲波機械(究竟我在寫什麼?),就也想買一部來試試看。不過我人很懶,對於護膚打扮也不積極,只是說說就忘了。

怎料,聖誕的時候,D的妹妹由美國寄來一盒Mia Clarisonic給我(OK我知道大家遠於幾世紀前已在用了)。好驚喜啊!(我才見過她幾次而已)

用了幾天,覺得真的好方便好好用。

又,前幾天買了一支Helena Rubinstein的睫毛液來用,哇不得了!真的超好用啊!沒有甩黑色一點點的東西下來,而且很防水,十小時後,眼睛依然完整無缺(但那十個小時我去了打Boxing及吃放題喎,很激烈的活動)。我之前只用過Lancome與MAC(黐線!幾十歲人才用過兩隻牌子的睫毛液!),都不及H.R.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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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,與D逛百貨公司。

我先上了女裝部,試身期間,看到一對母女,女兒樣貌姣好,有點像大S,但又比大S更純美自然,皮膚吹彈得破,說話輕輕的,笑時還有淺淺的梨窩。重點是,身材高佻,胸部應該有34B吧?纖腰細細,整副身裁都很勻稱………我是女人,也看得有點目瞪口呆。留意:她還穿低領的上衣!!!!!!!(well,而她與她媽的說話內容,則有點煞風景,但這是後話了)

過了不久,D上來找我。於是我們剛好在同一個部門相遇。由於D是一個男人,自然就被吸引的異性奪去了焦點,在我跟他談話期間,他簡直情不自禁地將視線調較去了那女子身上(像遠射程的炮彈一樣,對得很準!)。跟他幾句過後,我實在忍不住,幾乎用手將他的脖子擰過來,想像到那個情景嗎?!然後,我倆對望,接著狂笑起來。我罵他,夠了沒有呀你!他也忍不住回我一句,咩唧無呀無事呀~~~。這件事,在後來,我們也常拿出來說笑。

上次與朋友們聚餐,期間大家提到男人如何「目及」女而又不動聲色。當時我忽然想到,其實我身邊那個,向來是個聰明人。他的舉止,從來沒讓我感到尷尬或妒忌,一直做得漂漂亮亮的。

(馬上又對他,暗裡加了分)

Monday, January 30, 2012

小記錄。

思緒有點亂七八糟,但還是好想抓緊這刻,把想寫的記下來。


旅行回來後,因為時差的關係,睡得不太好,一如去旅行時一樣,往往以四小時為一個週期,睡去四小時左右,就會醒來。以前年輕,倒沒有這個問題,在什麼地方或什麼類型的床上,都能馬上安心睡至天明,哪有時差這種事?

有時候,旅行是為了驗証,你有多麼的牽掛一個人。我說的。

今天,與友儕們團拜茶聚。明明是欣喜的場面,卻不知何故地感性起來,大家竟輪流訴說著與侶伴間的隱憂。我聽著別人說的,然後想到自己。

我又有什麼隱藏的憂慮呢?與他。

一面聽著朋友的聲討,一面慶幸自己與他沒有類似的問題。一點也沒有。

我有時會想,是因為我們匹配,抑或合拍?匹配,是種先天性的優勢,譬如說:門當戶對,在適當的時間遇上適當的人等等。合拍俗稱為「夾」,於我而言,是種後天培訓。像大家的嗜好興趣個性,是一個人本身在後天培養出來的種種。顯然,當兩種因素都有齊時,是很無往而不利的。

我只是,很感恩。也明白到,凡事都不是必然。所以,2012年,最想做的,都是想做好自己。

Wednesday, January 18, 2012

零碎小事情。

(喂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)還有人在看這個blog嗎?)。

很久沒有更新,這裡像已是雜草叢生的樣子。

說很久沒更新,因為我曾是一個極勤奮的(垃圾)文字製造人啊!不過,我總不能幾年都還是不停在重覆著自己,寫吃過什麼,買了什麼,用過什麼吧?

日子照常地過,繼續奢侈或繼續刻苦,其實也沒太大的分別,因為當你心裡富足時,身外的種種,好些已不甚重要。只是,要記下來的,著實也不多。

或者,我把最重要的,全都變成白紙黑字,投寄出去了。

也有一些時候,想寫下某些小想法,但忙著忙著,又忘記了,過後想重組記憶記下來,但天啊像我這種人,腦部不停地萎縮,又怎會記得下什麼呢?

人,總要成長的。不斷地往前走。

故此,現在的我,往前走的定義,就是,少寫一點blog做多一點其它的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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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與朋友談論到如何誠實地揀偶。我是一個真實的人,活到這個年紀,不會動輒跟你說,錢不重要,伴侶即使只在酒樓做一個侍應生也沒有問題。一起的時候,舒服快樂自然是首要,但背後還有好些因素要考慮吧。正如跟一個人戀愛,有些人會說,「因為他待我好呀」,而我想到的是,待你好,是最基本的東西吧?如果連你也待不好,那麼一起還有前景嗎?

就像食物金字塔一樣,穀類是最基本的需求。

話雖這樣說,不過我覺得,個性還是比錢更為重要的。如何去釐定個性好,是很個人的東西。像殺人犯一樣,也有慈和溫文的一面。

胡亂寫了那麼多,其實,也只不過想說,當初我們將人吸引過來的,一定是外在的東西,諸如有才華、長相標緻、富有、正義感(或孝順有上進心有愛心之類的東西吧),不過真正的相處會為甜蜜的戀人帶來衝擊,如果,他/她因為你是你,而喜歡跟你在一起,那才能長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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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戀愛的王國,有人落寞失意有人春風得意。但我想寄語那些人,無論你在苦海裡跌盪,抑或在愛海中暢泳,都不應把愛情放大,擴大為世界的中心。

愛情,並不是生活的全部。

願失戀的你,漸漸放開。學會放過自己,才會懂得愛惜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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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買年糕的經歷與D細談,然後話題扯到服務業與有錢人的問題上。真正有經歷的服務員,是會對任何人都恭恭敬敬的。因為,在潛龍臥虎的世界裡,定有人富有,亦有人裝富有。而看得透的服務員,總會禮貌周周地待人。

巨富我沒遇過,但裝富或仇富的,我卻見不少。兩者,都很討人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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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想環保,也想節省資源。我前幾天忽然想到,什麼奢侈品也不買,絕對是沒有問題的。……因為把心裡想買的全都羅列出來後,我發覺,統統都不是最急切的吧。Trench Coat(家裡已有粉紅與卡其,只是沒有黑色)/大背囊(家裡已有一個,我只是嫌它舊)/Repetto(這個真是心癮來的,好想買好想買好想每個月都買一雙)…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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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的我,做錯了事情,會一心想著如何將己任推卸,把事件說成是意外也好,說成自己是無辜的受害者也好……不過近年來,這個習慣已根除了。是的,我覺得自己一直在進化。也許跟了個苛刻的老闆,都有一些實際的幫助,起碼在做人方面,我對自己要求嚴格了。做不好,就是做不好,解釋向來是沒用的。那麼,就不必解釋了,將那口氣暖暖胃,想想法子等下次有所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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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步總是讓人開心的。

這篇字後,不知道下篇又在何時。食的穿的用的玩的,也許能讓人粗略地看到一個虛擬的人,不過我更喜歡真實的人與事。

願大家新年快樂,身體康健。

Tuesday, January 10, 2012

山羊。快樂。

山羊座的人,尤其男人,大都擁有堅毅不朽的個性,有種不到黃河心不死的蠻勁。

他們不是衝動派,愛思考,會靜觀其變,然後才作出決定。他們的計劃未必最周全,但他們的事前功夫卻會做足。

穩定的個性,讓他們看起來,都比較拘謹,甚至有點木訥。

不過他們的內心,卻是很熱烈與活潑的。在他們信任的親友或愛人面前,他們都能敞開心扉,做回真實的自己。

山羊座的人,原則性強,不愛撒謊。而具觀察,他們都是循規蹈矩的人,連過馬路,都會按照紅綠燈的指示。不是不沉悶的。

欠缺想像力,在人際關係上,也欠缺變通。

包容力,只限對自己喜歡的人才有一點。容易暴躁,卻又時刻想息事寧人。

基於擁有外冷內熱的特質,所以即使面對摰愛,也偶有口不對心的情況出現。

他們的浪漫感,是屬於細膩型的。默默地待你好,緩慢地提升愛意,但他們的愛,一旦提升,就甚少會下跌。總好過升得快跌得快吧。是的,我說過山羊座最穩定的了。

他們是不錯的伴侶,雖然會對世態萬物都挑剔,出言也頗刻薄,不過整體而言,他們的心腸不差,而且也專一。

山羊座,生日快樂。

千言萬言,抵不住一個包容的擁抱。於是,在微涼的空氣裡,你與對方相擁,頃刻已成永恒。

Thursday, January 05, 2012

家務聖手,不是我。

我雖然不是大小姐,卻真的少為家務而勞心。以前父母不讓我怎做家務,廚房更是禁地,後來請了家傭,更是沒機會為家務而操勞。

@要數我最恨的家務,該是………其實我沒什麼喜歡做,不過如果有雙手套的話,還是可以勉強做大半天的。

@不喜歡洗廁所,因為覺得那簡直是厭惡性的工作。

@掃地與拖地也不太喜歡,郁動太大,我已年老,經不起那種操勞。

@稍為喜歡的,是洗衣服(當然是用洗衣機來洗,我只負責按掣就可以那種)以及晾衣服。以前住郊區,屋後有個花園,把洗乾淨的衣服晾乾後,收回來的,盡是滿溢陽光味道的上衣。那種感覺實在美妙。

@收衣服及摺衣服,也是我較為喜歡的。我喜歡化整為零,或化零為整。

@熨衣服都ok,因為那種平板的工作,無需動腦筋,可以像個機械人般反覆動作。通常在熨衣服的時間裡,我十居八九都在想東西。

@煮食,唉,不算太喜歡也不算厭惡。如果相比起抺塵拖地吸塵搞清潔的話,我會情願煮食的。

@執拾東西,是我最喜歡的家務。原因:可以扔東西。

@我近乎病態地喜歡扔棄東西。

十指少沾陽春水的我,近來不停地做家務,指甲的生長速度因而快速了許多。因為常接近水?有關嗎?

Tuesday, January 03, 2012

我煮我食。煎豬扒。

亞洲新堀起的小廚神今天又出動。

決定煎豬扒。

去豬肉檔買新鮮的豬扒,左看右看,肉檔亞哥說,妹妹想買什麼呀?我說:豬扒。他指指一大條圓圓的肉,說這舊靚呀!我說好呀,那麼你切兩塊給我啦。然後我親眼目睹那位亞哥,手起刀落地切了兩大塊給我。說兩大塊,是真的超厚的兩大塊。我當時實在想問,究竟這麼厚的豬扒,是否要煎個多小時才能吃?!但請放心,我忍著沒有問,因為我有求真的精神!我要回家親自煎來看看,是否要個多小時才會熟!!

下午開始醃肉。糖鹽橄欖油少許麻油還下了一點蒸魚的豉油(基本上是看到什麼就落什麼)。

黃昏開始我的烹調大業。以慢火來煎,slow cook!yeah~~~。當時我又不禁想,那麼厚的豬扒,要煎多久呀?!好困擾。

煎了一陣子,被油彈得快入院的我,忽然有一刻想到,呀我落那麼多的油,是在炸薯條嗎?唉。幸好色澤保持亮麗(?),不枉我被油彈得幾乎要穿矯形外衣。不過,雖然我天生無懼湯火灼傷,但卻對食物的生與熟,卻不能掌握得宜。故此在尾段,我不停猜度那豬扒熟了沒有,後來更出動到用刀切在豬扒上(咳咳,一切都在熱熱的煎鍋上進行(未熄火的),故此我沒被油彈到變成殘廢都算萬幸了)。

噔噔噔,製造品,好好味道啊!!!肉質腍,外層香脆,入口更充滿了肉汁……米星星會來訪問我嗎?……好。自。豪!

另一碟是鮮枝竹蝦卷炒菜心。也好好味。(我的最大疑問是,幾十樣東西,究竞誰先下鍋誰最後熟呢?枝竹本該是熟的,被我炒炒炒,都變溶了……)

近來常煮食的好處是,讓吃東西不知價的我,貼近了社會很多很多。起碼,今天我知道了鮮枝竹是$10有四條的;也知道了新鮮豬扒原來兩塊已要$40元。很好。

又,我已變成了街市的超級新星!因為實在對煮食起了好些疑問,故此常常在買東西期間瘋狂發問……應該好些肉檔呀菜檔的亞叔亞姐都好想打我一身吧?!(那天我還跟D說,嘿我去買牛肉叫亞姐切埋呀都不知幾friend!D問我,你買了多少錢的牛肉先?我說:$10蚊囉!「哇你買十蚊牛肉仲好意思叫人切埋?係我就斬左你好耐啦!」……)

Sunday, January 01, 2012

親愛的,新年快樂!有你在的日子,都是美好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