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7, 2015

人與人之間的機遇。


我想,每個人的電話裡,總有幾個GROUP CHAT甚至幾十個吧?這種GROUP有些是與同事談公事,有些是小圏子朋友八卦,有些則是家庭群組日日哦之類。而我覺得,這類GROUP CHAT簡直可以拯救世人,尤其是那些極其無聊的。我的電話裡有一組這類的朋友(得一組,所以很珍惜),大家經常交換情報,由時事以至娛樂都有,也會尖酸刻薄地道人長短,又會互傳動物照片(2015最時興的玩意)。偶爾遇上誰誰誰低落,誰誰誰生病,誰誰誰工作累得不似人形,都會換來大家的安撫安慰安頓。當然口賤的日子更多,被人以口舌任意踐踏的時光也不少(我多數被人話我肥!又不懂風情萬種!)。

能成為朋友,自然要珍惜。有今生,無來世的嘛。前陣子與友們相聚,某友提到一個觀點深得我心。他說,做人嘛千萬不要去到咁絕咁盡,好多說話一講出來就無彎轉架勒,例如分手呀之類。在下深表認同。

都活了大半世,一早已懂得留有活口的道理。難道你沒在電影裡看過嗎?殺了人全家的話,戲就無法做下去了。所以無論對情人/朋友/上司,什麼關係都好,好些話都不應火遮眼就爆出來(殺人全家的譬喻適合放在這裡嗎?唔理啦)。因為最終,遺憾的也許只有自己。動輒講分手呀/我識錯你呀/以後唔想見到你呀,在我來講,全是小學雞的行為。你以為現在拍葉念琛的「我的最愛」或「婚前試愛」嗎?說了的話如潑出去的水,一發不可收啊(張信哲的好像歌詞也有這樣寫的)。

做人,要婉約一點。除非你一百萬個肯定山水無相逢,你鐡了心以後不想再見,件事亦無彎轉。

你若問我,有沒有試過說了那些激進的話而後悔半生?嗯……..我只能說,當我還是死靚妹時,那些話我已不多說。有乜好講?唔啱的話頭也不回走咗去就OK啦,仲嘥氣嗎?很久很久以前,我已明白到的一個道理,當你說的話,會對件事毫無幫助的話,那麼說來做什麼?傷了人心,自己又不好過,不如積下陰德啦。如果因為意氣之爭,那麼就練練氣度吧。
 
人生是一場不斷的學習,但願我們都愈學愈世故。
 
 

Friday, February 06, 2015

悶,是一個藉口。


我是個不怕悶的人。應該說,別人認為沉悶的事,我不以為然。任何靜態的事,我都頗享受。散步看書聽古典音樂、看展覽研究文藝復興的提案、發呆沉思扮文藝老婦……之之類類,總之被世人標籤為悶的事情,我都樂在其中。

但若常去一間餐廳,我會覺得悶!不對,我是去第二次也感到悶了,我喜歡新鮮感!(只限食肆呀吓)如若長期對著一個人呢?嗯,說實在,以前會感到那是一件悶悶的事情,不過踏平了喜瑪拉雅山後,我發覺對著一個人,其實是不會感到悶的,你之所以感到悶,全是個人的心態問題。

讓我來詳細述明吧。對一間食肆感到欠去新鮮感,並不出奇。那是死物來的,並不會因為的光臨,它忽然搖身一變成了百老匯歌舞廳。但是人呢,卻是多面體的,當你面對一個人(尤其是伴侶)而覺得悶時,那要小心了,你的心態正面臨考驗。

他/她一直沒變,當初你喜歡他/她時,就是那個樣子。然而不甘平庸的你變了。你嫌日子平板沒趣、你怨生活公式化、你投訴天空上的彩虹離你而去……但大哥,請容我講句粗口,你無X嘢嘛?!有否想過,你嫌人悶時,你自己又是什麼新鮮角色呀?

我在聽到男性朋友跟我談心事,提及生活苦悶,尤其埋怨女伴帶不到任何樂趣給他們的時候,總是忍不住連環爆粗。

大抵這是男人與女人的分別吧?女人認定後,就會安於現狀,男人呢?認定後卻還會身痕。

給那些會嫌伴侶悶的男人的忠言:人有很多面的,簡直是5D(現在研究出5D未?),你可以用心用時間去發掘身邊人的更多長處/優點,如果一味覺得生活苦悶,只會愈來愈負面。要尋求刺激其實很容易,但要高消費而且你怕不怕輸不起?別再一味投訴了,做個實事求是的男人吧。
 
 
 

Thursday, February 05, 2015

A。那些年的零碎事。

插圖來自Gary Baseman

十八歲時,認識了第一個男朋友。我是指,用心交往的那種男朋友,不是中學時期柴娃娃的那種啦。男朋友是做生意的,年紀不大(大我七年左右吧),樣子嘛,如果換了現在的角度來說,就是正宗的韓樣。然而其實我對韓人沒有特別感覺(韓劇只去到「藍色生死戀」已止步,多年沒看過其它),當時喜歡他,只因為他笑的時候,眼睛像不見了,很特別哦(因為眼睛太小的原故……)。又好像,我向來也偏向喜歡單眼皮的男人(陷入沉思中)。

以下簡稱他為A吧。A的興趣就是車,閒來任何與車有關的活動也份外起勁,當時我也因此對車有了認識,車牌也因他而考。假如每一個戀人都讓你學到一些東西,你說多好!無論是認知上的,或是學識上的,都能令你向著好的方向走,誠然是美事。不過我必須說的是,車的知識對我沒什麼用,我又不是打算在車行做SALES

除了車,偶爾也賭馬。這個我是一竅不通的。應該說,任何複雜的計算方式(人與事)我都不感興趣,一來我的大腦像核桃,二來對數字/回報率也不敏感,三來有時間的話,不如睡覺(他媽的為何我總想睡覺???!)
 
有一次,他賭馬嬴了。嬴了多少/回報率是多少/拿了多少錢去買,我統統不知道。我只記得他分了一些錢給我,實在忘了是多少,大概是幾萬元吧?!年少無知的我,好像拿了些錢去置衣!別忘了,那時的我,正是貪慕名牌的黄金年紀,飛來的橫財正好進貢給名店了。我有時會想,買高質東西的這條不歸路,是那時培養出來的嗎?(物價指數回顧:廿年前,剛開始時興PRADA。我記得當年在SOGOPRADA裡,買了一條裙子加一件上衣,是不用三千的。當年一個粢飯才五元。一雙GUCCI的LOAFER女裝皮鞋大概千五......)後來將剩下的那些錢,存在銀行裡。假如那時候我懂得投資多好!唉真是往事不堪回首。

又到了後後來,A的生意需要周轉(大概是擴充之類),我二話不說就取回銀行那些錢給他,說這些錢是你的啦。明顯他都忘了曾給過我什麼錢。

你對人不計較,別人也不會跟你計較。尤其是女人,我覺得如果一個女人信任你,她是會無條件地幫你的。有時候,男人反而計較過女人。

和A在一起的無數片段,是飆車。除了那些改到變成變形金剛的私家車,他也有烈焰旋風式的電單車。你們知道誰是華Dee嗎?對,就是當年在公主道橫行無忌的華Dee!但畢竟那是電影,不過現實裡的A先生確實常在公主道飛車。和他在一起時,常常玩到凌晨三四點才回家,也試過好幾次撞車,由輕微碰撞以至炒大鑊都有。我沒有死,大概算是奇蹟。話說回來,現在看到公路上的電單車,也會替駕駛者提心吊膽,不明白當時的自己,何來會有大無畏的精神。
 
A是個很重情義的人,對朋友兄弟兩脇插刀在所不辭。那時候在一起,我沒有多想未來,因為在盤古初開的時候,我已明白到一個道理,要多去嘗試(包括不同個性/類型),才會找到自己適合的人與物。他不是不好,只是我不愛停留。果然,那時候我是個不覊的少女啊!

相交不到兩年,戀上他的朋友(!)後而告分手。那當然是另一個故事。
(對一個重情重義的人而言,被朋友勾二嫂簡直是情天霹靂吧?………但小弟弟,人生就是這樣啦。)

 往後的日子裡,我會想,究竟他因何喜歡上我呢?.........不過其實不用問,答案我是知道的。因為,我體內有種無聊基因,這種特質,會讓身邊的人感到輕鬆自在耶。